為進一步規范專利預審申請行為,適應多元化的專利預審需求,更好地為備案主體和代理機構提供更優質高效的專利預審服務。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經過公開征集意見和調查研究,對現行的《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公布執行。 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6年1月4日 長按掃碼了解通知及《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試行)》詳情。 一、什么是快速預審? 快速預審是:是在專利申請正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之前,由保護中心預先對申請文件進行的前置審查,使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進入快速審查通道,從而縮短專利申請審查及授權周期,實現專利申請快速授權。 二、快速預審的速度能多快? 1、發明專利授權周期可由原來的2-3年縮短至3-6個月左右; 2、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周期可由6-9個月縮短至1個月左右; 3、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周期可由3-6個月縮短至10個工作日左右。 三、快速預審備案的條件及申請材料 備案主體申請條件: (一)登記注冊地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包括深汕合作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 (二)生產、研發或經營方向應符合深圳中心的產業領域; (三)備案主體經營范圍不得包括知識產權服務相關業務; (四)有穩定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五)具備良好的專利工作基礎,原則上需要至少一件備案主體作為申請人申請并已授權的專利,或者備案主體沒有授權專利,但是其母公司有良好的研發和專利基礎,子公司與母公司知識產權工作統一管理且具備一定的研發基礎和專業研發團隊;或者備案主體屬于市、區政府引進或推薦的重點產業主體;上述情況應提交相關證明資料; (六)無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非正常專利申請。 備案主體申請材料: (一)專利快速審查確權業務主體備案申請表(加蓋公章); (二)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相關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原則上應提供至少1名在職研發人員近3個月的在該備案主體的社保繳納證明;(新增) (四)深圳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編輯匯總:多智匯知識產權
